
周正龙
庭审焦点诈骗罪是否成立
庭审过程中,检方公诉人出示了一份镇坪县林业局于2006年发布的文件。该文件称,如果有人发现华南虎,经鉴定信息可靠、资料真实,将予以重奖。该份文件成为周正龙是否存在诈骗行为的重要证据之一。
公诉人指出,侦查人员是经周正龙之口得知该份文件的存在,这意味着周本人非常清楚相关奖励信息,因此,周在主观上具备了造假诈骗奖金的条件。同时,周曾在陕西省林业厅就公布照片的问题上表示过,林业厅承诺的“一万元奖励太少”,称“不给钱就不公布照片”,同时还向林业厅提出版权问题以及为其子周松安排工作的要求。这些事实,同样证明了周存在造假诈骗的主观动因。
周正龙:造假属实但不是诈骗
周正龙承认自己照片造假。被问及用年画造假的目的时,他说,他为野生动物科考队当向导期间,镇坪县林业局多次催问他上山找华南虎的情况,他不得已才想出用年画拍摄来充数,以便交差。
不过,周从始至终坚决否认自己有过以假虎照牟利的想法。他否认自己曾与省林业厅有过“讨价还价”,也否认索要版权一说。他说,“我一个农民,不懂啥是版权”。周正龙称,假照片制作出来后,他将照片交给了镇坪县林业局。随后照片从镇坪到安康,再从安康到省林业厅,都是由县上安排的,他只是被动地听从县上安排,并没有诈骗的主观意向。详细
其他指控归咎周一人不公平
在法庭上,陕西理衡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为周正龙做有罪辩护,承认周正龙犯有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两项罪名。但张勇认为,华南虎照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将全部责任都推到周正龙的身上,这是不公平的。假照片是由镇坪林业局交给陕西省林业厅,然后由林业厅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这个后果是周正龙的能力不可以控制的。此后7个月内,面对媒体的普遍质疑,相关部门又采取了拒绝回应的态度,这些都说明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周正龙犯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昨天上午8时30分至下午3时10分,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对“华南虎照”当事人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周妻:对判决结果失望
长达6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未被获准旁听的周妻罗大翠一直在庭外以另一种形式,为丈夫做着“辩护”——几乎不间断地回答未能进入庭审现场的媒体的提问,表达着自己的看法。15时30分左右,法院当庭宣判后,周正龙被警车带离法院。罗大翠表情怅然,她说自己对判决结果很失望,她希望的是缓刑。
郝劲松:搞行为艺术
庭审结束后,郝劲松在法院门口搞起了行为艺术,他手里举起一把大雨伞,伞上写着:“周正龙=替罪羊”。郝劲松说:“你所看到,你能联想到的,就是作品所表达的。”
正龙拍虎的警示
“华南虎照”事件大白于天下,以司法审判的形式进入尾声,是公众求真务实精神的集中体现。“虎照”受到公众质疑,不仅仅是摄影技术层面的社会现象,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不盲从有关结论,敢于质疑、刨根问底,彰显人们公民意识的提高,推动着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