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监察部2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控制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的连锁反应,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下游产品涨价范围和幅度,督促经营者降低成本,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综合采取各种措施,严禁放开商品趁机搭车涨价、变相涨价。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后,各地要确保液化气、天然气、居民生活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