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的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的决议。
20年之后,海南人民通过不断地开拓奋进,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从封闭半封闭经济向开放型经济的转变,从一个贫穷落后的边陲岛屿向初步繁荣昌盛的经济特区的转变。
20年来,海南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道路。1999年,海南省颁布了《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并通过了《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同年,经国家原环保总局批准,海南成为全国第一个生态示范省。今年1月,罗保铭省长在海南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未来五年,海南要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地区。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就生态省建设的相关问题专访了海南省省长罗保铭。
“生态第一省”的新探索
《中国经济周刊》:海南作为全国第一个建设生态省的地区,9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果?
罗保铭:1999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在深刻分析国内外形势、认真总结建省办经济特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生态省。9年来,海南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生产总值从1999年的476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229亿元,增加了1.6倍。工业增加值从1999年的63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278亿元,增加了3.4倍。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海南生态环境仍然保持全国一流。2007年,全省75.8%的监测河段、82.4%的监测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可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84.4%,绝大部分监测海域水质处于清洁状态,86.7%的监测海域水质符合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基本保持国家一级水平;森林覆盖率达到57.1%;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全省建成文明生态村7774个,占自然村总数的33.4%;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了1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三成;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了有利于生态省建设的生态文化氛围。
《中国经济周刊》:海南在生态省建设过程中都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罗保铭:一是狠抓法规建设。1999年以来,海南省人大制定和修订了《海南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20多项地方法规,海南省政府制定和修订了《海南省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等21项政府规章,海口、白沙等市县也制定了一批地方环保法规政策,初步建立了生态省建设的法规保障体系。
二是狠抓规划管理。根据海南省情,科学制定了《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实行生态省建设区域布局,把全省划分为“三圈一区”(海洋生态圈、海岸生态圈、沿海台地生态圈、中部山地生态区),明确了各圈区功能以及保护和发展的方向,对全省的开发建设进行分区规划和管理。
三是狠抓生态投入,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新机制。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