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4日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批准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天津滨海新区被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
2006年3月22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2006年4月26日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批准天津滨海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十一五”时期,滨海新区将成为继长江三角洲的上海浦东新区、珠江三角洲的深圳经济特区之后,中国区域经济的第三个发展极。
2006年5月26日
《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发布,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出具体要求。天津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中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2006年5月30日
国务院召开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指出,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新世纪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步骤。
2007年10月15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滨海新区历史性地写入大会报告。“更好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2007年12月31日
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指出,天津要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希望滨海新区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2008年3月
国务院正式批复《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